第一部分: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统计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;拟定地方统计工作规程、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、统计调查计划。
二、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、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标准,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协助各部门规范执行统计标准。
三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、自治区和市政府安排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,统一组织管理本县统计调查项目,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、调查方案。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基本统计资料。
四、搜集、整理、汇总的基本经济社会统计资料,对本县国民经济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县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五、参与编制本县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,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统计,并予以公布执行结果。
六、建立健全和管理县级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协调和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。
七、积极做好本县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,统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。对全县统计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,开展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。
八、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,提高统计业务的质量水平。
九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第二部分:统计局机构人员设置情况
米脂县统计局,高度重视统计工作。通过公开招录、组织推荐和选调等方式扩充统计队伍。根据市编办最新编制文件规定,下设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两个事业单位,其中社会经济调查队为独立核算单位。行政编6人,事业编20人。实有在职人数32人,退休人数6人。
第三部分: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
(一)财政拨款预算情况
2015年度统计局财政拨款预算298.45万元。
(二)支出预算情况
本年度预算支出298.45万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266.18万元(工资福利支出206.06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.25万元,日常公用经费17.87万元);项目支出32.27万元(其中,专项统计业务7万元
,统计管理3.67万元,统计抽样调查21.6万元.)
(三)“三公经费”支出预算情况
本年度“三公经费”支出预算9.6万元,其中公务接待费5.5万元,公务用车费4.1万元(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)。
米脂县统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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